(原标题: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7日以现场和网络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监事会主席陈雪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业绩提升,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确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股权激励计划名单的议案》,确认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及业务类骨干人员,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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