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部分因债务人已注销、破产、失联等原因,且经多方催收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予以核销。本次核销金额合计11,062,512.04元,其中应收账款6,165,040.47元,其他应收款3,199,323.23元,预付账款1,698,148.34元,该部分款项在本年及以往年度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核销影响公司当期损益3,360,786.55元。公司表示,核销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继续保留追索资料,落实责任人并随时跟踪,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认为此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要求,有利于提供更真实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