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针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数量为395,407股,47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股东大会授权,因2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资格,5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部分放弃归属,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以及公司考核指标层面归属系数为75%,将作废2,262,835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该作废处理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两项议案。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寒梅、周伟澄、陈燕桂,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