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尼机电关于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泓锦文基金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南京中院下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要求泓锦文基金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25,624,553股康尼机电股票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足额返还,则按判决生效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不超过14.86元/股)赔偿股票损失;同时赔偿康尼机电73,251,142.42元。2024年11月,江苏高院下达二审判决书,驳回泓锦文基金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执行的25,624,553股股票,该等股票已于2025年1月2日完成注销,现金赔偿73,251,142.42元正在追偿中。
泓锦文基金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请求重审本案,撤销江苏高院和南京中院的判决,并要求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因再审处于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