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宝镁”)于2024年8月27日接受了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的现场检查,并于2025年1月6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合环罚〔2025〕1号。检查发现,巢湖宝镁年产10万吨高性能镁基轻合金材料项目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收集管网和切换阀门即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相关裁量规则,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巢湖宝镁罚款384,000元。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已组织人员积极整改,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推进企业绿色发展。此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巢湖宝镁正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备查文件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合环罚〔2025〕1号。特此公告。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