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电南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窦晓波))
本人窦晓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不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最近1年内未曾具有前述情形。
四、本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本人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
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