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六个月一次)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应在特定情况下十日内召开,如监事提议、公司决议违规、高管不当行为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监事会办公室须在三日内发出通知。
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紧急情况下可通过口头或电话通知。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表决。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监事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情况,并由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监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监事负有保密义务。规则由监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