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若无法履行职务,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会议)或五日(临时会议)发出,内容涵盖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超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会议资料保存十年以上。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的执行,并在后续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