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针对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律师对本次回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存续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6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股票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持有人有权回售债券。截至2025年1月6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侨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元/股的70%,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综上,本次回售符合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申报。公司还需履行相关公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