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878,986,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23%。网络投票股东共计429人,代表股份36,743,715股,占1.3817%。中小投资者共433名,代表股份115,503,515股,占4.3433%。
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 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3.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