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为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康医疗,股票代码:30123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已获得内部权力机构批准及授权,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本次发行主体资格的规定。
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现金流量。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等多个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已与华英证券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请其为可转债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并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可转债违约情形及争议解决机制。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