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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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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共同出具。本次重组方案包括国联证券通过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民生证券99.26%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亿元,用于增资民生证券发展业务。本次重组已获国联证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备案,联交所认可,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截至2024年12月30日,民生证券已向国联证券签发股权证,国联证券持有民生证券99.26%股份,新增注册资本已完成验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实际情况与披露信息重大差异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资产被非经营性占用或提供担保的情况。相关协议及承诺均按约定履行,未发现违反情形。后续事项包括募集配套资金、办理变更登记、继续履行协议和承诺、信息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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