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878.0152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软件及系统解决方案、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