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6日14:30在北京五矿广场A座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45名,代表股份780,265,783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677%。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 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3)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