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中航重机: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多次审议和批准,获得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批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

发行过程中,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共同确定了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名单,并向155名特定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共收到40个申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20.16元/股,发行数量为93,719,88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89,392,962.24元。本次发行的最终获配投资者为11个,均已完成缴款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发行对象包括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均已按规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所有获配对象均承诺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情况,且未接受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补偿。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航重机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