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6日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全天。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1,713,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13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8,830,521股同意,777,300股反对,137,000股弃权;2)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79,068,755股同意,2,505,430股反对,139,374股弃权。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六和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