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