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50)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函》,针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宁夏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代加工生产味精造成的损失赔偿款未收回问题进行质询。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因未达产量标准,形成代加工损失共计6,724.68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及其关联方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前支付赔偿款,但截至该日期仍未支付。
公司回复称,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14日申请破产清算,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于6月28日受理并指定管理人接管。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实际控制人杨振已丧失对关联方财产的控制权。公司已与关联方签署《解除协议》,确认损失赔偿责任,并委托律师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还向相关方发出《催款函》,并决定继续督促实际控制人筹措资金偿还损失赔偿款。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