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燕女士、范丛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显示,两位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此外,两位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其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燕女士、范丛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