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山东省龙口市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1)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3)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4) 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5)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各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