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曙高科”)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基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华曙高科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4,973,983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25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月3日。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