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对《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专项意见。监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此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签字:崔亚民、陈贺、申屠红毅,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