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崔东旭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15:00。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89名,代表股份317,895,795股,占总股本62.484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赞成票303,980,002股(95.6225%),反对票13,896,093股(4.3712%),弃权票19,700股(0.0063%)。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汪艳萍、王天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