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康达股重字2024第 0003-1号。本所律师根据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后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期间本次交易的更新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主要内容包括:
批准和授权:2024年12月17日,松发股份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批准中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信息披露: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松发股份已发布多项公告,包括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置入和置出资产评估及审计报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补充资料、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等。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