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4,266.67万元、75,642.14万元、88,036.45万元和35,566.01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469.69万元、8,635.48万元、8,264.28万元和7,283.91万元。2024年1-6月,新消费新零售业务收入大幅下滑86.54%,主要因国际大牌美妆产品和母婴食品消费市场不景气,寄售业务和商品分销业务收缩。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74.28万元、6,174.09万元、10,122.22万元和17,594.32万元,增长主要因新消费新零售业务规模扩大。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876.41万元、1,250.52万元、4,097.79万元和4,211.11万元,增长因新消费新零售业务发展。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跌价准备计提充分。长期应收款主要为转租业务形成,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情况良好,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应计提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形。
核查程序包括获取销售情况明细、查阅同行业公司报告、访谈客户及供应商、检查会计处理等。核查结论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增长、存货跌价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均已充分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