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蓝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召开,由董事长马黎阳主持,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546,832,50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0名,代表股份53,657,208股。中小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60,489,708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者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