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郑彤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15-15:0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55,863,398股,占99.7881%;2)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54,967,282股,占98.1874%,该议案需特别决议,已获2/3以上通过。中小股东对两议案的支持率分别为97.1605%和75.7129%。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