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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知日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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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容知日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卫华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聂卫华,中国国籍,公民身份号码340304197601**,增持前直接持有公司15,595,767股,占19.11%,并通过上海科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控制11.57%的股份,一致行动人贾维银持有9.12%股份,合计控制39.80%。

根据公告,聂卫华计划自2024年9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950万元且不超过1,05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聂卫华累计增持326,0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29%,增持金额为975.35万元,增持计划已完成。此外,聂卫华于2024年11月18日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并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配725,164股。

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且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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