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发行人主要从事专业市场管理、商贸百货零售和新消费新零售业务。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对象为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3.39元/股,发行数量为156,368,14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8.80万元,拟投资于专业市场及亚欧商厦改造升级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兰州中高端酒店投资开发项目和杭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保荐机构承诺已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