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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达集团: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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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受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此次大会,并提前公告。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31人,代表股份619,218,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26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3人,代表股份589,463,690股;网络投票股东828人,代表股份29,754,662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童建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04,843,511股(97.6786%),反对13,589,899股(2.1947%),弃权784,942股(0.1268%)。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经办律师为蒋慧和韩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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