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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源技术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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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源技术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截至2025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个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包括:

  • 2020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计划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议案。
  • 2021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披露了自查报告。
  • 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78名激励对象93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327.4360万股。
  • 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8.222万股。
  •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17.82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33,000股限制性股票。
  • 2025年1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72,6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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