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针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核查期间为自前次《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主要内容包括: 1. 交易方案:未发生变化。 2. 主体资格:各方主体资格未发生变化。 3. 批准和授权:新增宁波市国资委批复(甬国资办202444号)及上市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取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证监会注册批复等。 4. 相关协议:未发生变化。 5. 标的资产:未发生变化。 6. 债权债务处理:未发生变化。 7.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未发生变化。 8. 信息披露:新增多项公告,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等。 9. 实质条件:未发生变化。 10. 证券服务机构:未发生变化。 11. 股票买卖核查: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结论性意见认为,交易方案符合相关规定,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和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