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董事会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向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借款,借款利息为12%,期限不超过36个月。2022年1月,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将财务资助额度变更为不超过20,000万元,年化利率为6%-12%,借款期限不变,额度在60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为69,183,389.14元。产业园公司应于2024年12月29日偿还62,126,125.00元本金,但尚未偿还。根据《借款额度协议》第7条,公司宣布借款全部立即到期,要求偿还全部本金及截至2024年12月29日的利息1,867,951.51元。
产业园公司主要股东为广州市智远置业有限公司(81%)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实际控制人为远洋地产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产业园公司资产总额为929,899,024.08元,负债总额为886,795,174.55元,净资产为43,103,849.53元。
公司表示,逾期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偿,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