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5: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刘金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全体监事认为,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2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