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制定该计划。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为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同样,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落实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等内容,制定管理办法。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项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钢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