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0日,伟星股份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3.9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0%,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报告指出,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为120.44%,超过设定的95%目标。个人绩效考核方面,15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于2021年12月23日上市,截至2024年12月22日限售期届满,自2024年12月23日起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