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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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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90。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303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8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69%。首次授予551.40万股,预留137.6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1.84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自授予日起不少于12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和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和1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影响解除限售系数。激励计划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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