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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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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能辉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能辉科技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予终止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数量和分配情况详见《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0.66元。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满足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包括公司业绩考核和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已履行了拟定、审议、公示等法定程序,并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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