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原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后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会议通知及延期公告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David Fan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1名,代表股份80,160,868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63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