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卓郎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4: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白鸟湖1号台地金岭路3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40人,代表股份887,196,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219%。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81,587,092股,反对4,873,717股,弃权736,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6%。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651,419股,反对4,873,717股,弃权736,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0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