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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文旅: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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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C0166号)。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曲江银座酒店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7,665,961股(99.1523%),反对803,800股(0.6773%),弃权202,080股(0.170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96人,代表股份118,671,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270%。

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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