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矿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海南矿业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海南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共计138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激励计划主要内容涵盖目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授予价格、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等。
海南矿业已通过内部网站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监事会审核激励对象名单,自查内幕交易情况,并按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等事宜。海南矿业不会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