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意见书确认:
批准与授权: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3年5月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作废情况: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离职、1名身故,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17.07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影响: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信息披露: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决议,并按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