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规则旨在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监事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出现特定情况时,监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或2日发出。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会议原则上以现场方式召开,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方式。会议须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与会监事需签字确认。
决议执行:监事会应督促决议的执行,并建立决议执行记录制度。监事会主席需在后续会议上通报决议执行情况。
附则: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公司监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