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指出,英思特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3,868.49万元,具体包括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22,770.6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05.54万元、智能工厂4.0平台建设项目392.30万元。此外,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693.03万元,主要包括保荐承销费60.00万元、审计验资费用483.02万元、律师费用89.62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60.39万元。报告认为,英思特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公允反映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