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真实、公允,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公司可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财务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定期检查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违反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