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企业,规定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对象限于控股子公司、互保单位及重要业务关系单位,且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对担保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制度还强调风险管理,要求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及时披露担保相关信息,并对违规行为设定罚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