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4日发布。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14点30分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的会议室召开,同时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43,345,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5242%。参与本次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87名,代表股份171,100,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6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任淑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焦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