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经事后复核,发现“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中的信息有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项目合伙人逯文君和注册会计师杜丽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但分别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符合独立性要求。项目质量复核人谢中梁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符合独立性要求。
更正后: 项目合伙人逯文君和注册会计师杜丽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但分别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符合独立性要求。项目质量复核人谢中梁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但受到过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符合独立性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1. 逯文君:2021年12月13日,因弘侨生物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受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2. 杜丽:2021年11月17日,因万方发展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受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3. 谢中梁:2021年12月23日,因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受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将加强公告编制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