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和五名非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案、兼并收购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专家评审会,检查实施情况,对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至少三天,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须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